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挂网药品上报全国省级中标(挂网)价

2021-05-20 16:57:36  阅读:90797 分享 3参与

5月20日讯 

 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:

  根据《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(JLYPCG-2021-1)》要求,经进一步核实后,现开展第一批挂网药品上报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一、报价药品目录

  第一批上报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的药品目录,详见附件1。

  二、报价方式

  企业通过账号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,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“2021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(第一批)”后,点击产品报价栏,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。

  三、报价时间

  填报全国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的时间为:2021年5月19日-21日16时。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相应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(挂网)价格的,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。

  四、报价要求

   (一)价格上报

  1.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(第一批至第四批)同通用名同剂型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,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(包括广东省、重庆市、福建省等三省价格)。

  2.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(第一批至第四批)同通用名同剂型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,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(不包括广东省、重庆市、福建省等三省价格)。

  3.有价格来源省份的,企业应在“是否存在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”处选择“是”。企业应将全国所有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由低到高排序(价格相同的省份也应该进行排序),选择前三个最低价格省份的中标(挂网)价格进行填报。如价格来源省份少于两个省的(含两个省),则选择相应省份填报,其余省份选择“无”,价格填报为“0”即可。

  4.没有价格来源省份的,企业应在“是否存在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”处选择“否”,并填报“期望价”。

   (二)报价单位

  1.第一批挂网药品按照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。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最小制剂单位,因最小制剂单位导致价格填报错误的,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。

  2.最小制剂单位以系统中产品基本信息的最小制剂单位为准。如显示的单位是片、粒、支、袋等,则以每片、每粒、每支、每袋等进行填报价格。

   (三)制剂价格的计算

  1.企业填报的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或期望价格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。

  2.同一药品(通用名、剂型、规格相同)在同一省份,有多个包装中标的,应分别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(制剂价格=包装价格/包装数量),取最低的制剂价格作为该药品在该省的中标制剂价格。

   (四)其他要求

  企业必须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、有效。如企业故意漏报、错报、瞒报价格的,一经查实,暂停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。

  其他事宜可参照《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(JLYPCG-2021-1)》的要求。

  五、联系电话

  药品采购处:81866937、81866938、81866935、81866987。

  附表:第一批上报省级中标(挂网)价格的药品目录.xls

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2021年5月19日